某網友针(zhen)對(dui)手續提問:食品(pin)企(qi)業很多終端零售店铺分布在各地,然而現在很多(duo)地方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条件存(cun)在很大差异,給(gei)企業带(dai)來困扰。建議可以全國或省内(nei)各地實現辦證条件(jian)一樣,同時簡化(hua)辦(ban)證要求,先允許簡化辦證(zheng)后加強教育引导(dao),更好營造營商環境。
市場监管总局回复:您好,您的留(liu)言收悉。
為規範全國食品(pin)經營許可活動的管理秩序(xu),原國家(jia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ju)在2015年印发(fa)了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,该辦法(fa)對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與受理程序進行了明確規(gui)定,同時對許可(ke)審查(cha)的具體要求、許可證辦理的時限規範以及許可證的式樣標(biao)準等方面作出了統一的法(fa)律規定,為食(shi)品
根據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全國各省、自(zi)治區、直辖市的市場监督管理部門被賦予了根據(ju)本地實际情况灵活製定具體實施辦法的權(quan)限,以適應不同地區的食品經營(ying)管理需求(qiu)和
3.2018年,國家市場监督管理总局印发《關於加快推進食品經營許可(ke)改革工作(zuo)的通知》,進一步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条件(jian)、簡(jian)化(hua)許可流程、縮短許可時限,持續提(ti)升食品經營許可(ke)工作便利化、智能化水平。
在食(shi)品(pin)流通领域的监管创新進程中,國家市場监(jian)督管理(li)总局正組織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修(xiu)订工作,並已(yi)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(yi)见建議。这一修订工作旨在優化(hua)食品經營許(xu)可製度,適應当前食品產(chan)業发展需要。征求意(yi)见稿明確規定,對仅申請预包裝食(shi)品(pin)銷售項目的新辦許可、經營条件未发生變化且(qie)經營項目减項或未发生變化的變更或延(yan)續許可等3類情形,實行告知承諾製。根據此製度安排,食品經營者提交的申請材料(liao)一旦齊全(quan)、符合法定形(xing)式,监管部門將不再進行現場核查(cha),直接向申請人发放食品經營許可證,从而顯著提(ti)高許可(ke)辦理效率。
感谢您對(dui)食(shi)品經營监管工作的支持!

